鋰電池包可以根據報廢的的程度選擇不同的利用方法。報廢程度高的鋰電池包選擇回收拆解,收集可用材料再投入制作使用;報廢程度低的可選擇進行梯次利用,將其在需求能量較低的領域投入使用,根據能量梯次進行再利用。
▼原料回收
對于已經不能滿足當前應用需求的鋰電池包,回收可以有效發揮其“剩余價值”。對于循環壽命顯著下降的鋰電池,可提取其中的金屬氧化物、有機電解液、塑料外殼等再生資源。資源化回收可以有效收回鋰電池成本,具有較強的經濟性。
電芯在動力鋰電池包成本中占比達到36%,若扣除毛利則電芯占比高達49%;在消費類電池中電芯成本占比更高。而在電芯中,富含鎳鈷錳等金屬元素的正極材料的成本占到了45%。通過原料回收,鎳鈷錳等金屬元素可實現95%以上的回收率,而鋰元素的回收率也在70%以上,經濟效益顯著。
▼梯次利用
容量無法滿足當前使用條件,但循環壽命較長的鋰電池包,可通過梯次利用的模式用于儲能領域。梯次利用是適用于廢舊動力鋰電池包的一種高效節能的回收方式,通過延長動力鋰電池包使用期限的方式實現經濟性目標。
一般而言,當動力鋰電池包容量衰減至80%左右時,將會被淘汰,但此時的動力鋰電池包仍然能用于儲能設備,投放到商業住宅儲能站、電動汽車充電儲能站以及電信基站等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