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各個環節的工作均關系到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正常發揮作用,建筑使用管理單位要根據各個環節工作特點,組織實施維護管理。
(一)值班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根據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合理安排符合從業資格條件的專業人員對消防設施實施值守、監控,負責消防設施操作控制,確保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操作技術規程,及時、準確地操作建筑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預案演練時,要將消防設施操作內容納人其中,并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處理。
(二)巡查
巡查是指建筑使用管理單位對建筑消防設施直觀屬性的檢查。根據《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 25201-2010)的規定,消防設施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設施設置場所(防護區域)的環境狀況,消防設施及其組件、材料等外觀以及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水源狀況及固定滅火設施滅火劑儲存量等。
1.巡查要求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巡查:
(1)明確各類消防設施的巡查頻次、內容和部位。
(2)巡查時,準確填寫《建筑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
(3)巡查發現故障或者存在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故障處置,消除存在問題。
氣體頂壓消防設備中氣瓶系統:氣瓶組配有氣瓶N只、各氣瓶通過管路與一條DN25的管路相連,DN25管路與氣壓罐頂部相連,管路通斷由電磁閥D1控制,氣瓶內壓力在(12MPa---15MPa)公斤,出口壓力設定為系統的下限壓力以下P4=0.42。平時氣瓶系統并不工作一直處于休眠狀態,有火災發生時才投入工作。工作過程為當有火災發生時,穩壓系統壓力急劇下降,當下降到P4時,氣瓶組電磁閥D1打開,氣瓶組的高壓氣體伴隨氣泵的高壓氣體迅速打到氣壓罐內,把氣壓罐里的水迅速打到管道內,以保證10分鐘的應急消防水源供給。
2.巡查頻次
建筑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頻次組織巡查:
(1)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h組織1次綜合巡查。期間,將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設施巡查納入綜合巡查內容,并保證每日至少對全部建筑消防設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3)其他社會單位每周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次。
(4).舉辦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根據活動現場實際需要確定巡查頻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