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條件標準和所需流程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條件標準
(一) 上一會計年度企業營業收入不少于2000萬(含);
(二)上一會計年度企業數據相關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例應大于50%(含);
(三)企業在技術創新、人才引培、社會與經濟效益等方面具示范作用。
除特殊說明外,大數據示范企業相關管理要求與大數據企業相同。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熱線:187 5515 0022
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流程:
(一)企業申報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根據當年認定通知,向所在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涉密企業,須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1.《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認定申報書》(包括企業的基本情況,企業開展大數據產品、技術研究開發及取得的相關知識產權情況,企業提供的大數據服務、產品情況,企業利用大數據技術開展經營管理活動的情況,企業在行業中的地位與競爭優勢評價等);
2.與原件核對一致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不動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
3.加蓋稅務局業務受理章的上一個會計年度的企業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和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4.企業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企業上一會計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含明細表及相應數據業務合同發票等數據業務收入證明材料)。
(二)縣區初審
各縣(市)區、開發區數據資源工作主管部門負責對企業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指導企業完善申報材料。對于初審未通過的,向企業說明原因并出具審核不通過意見;對于初審通過的,出具意見書并將企業申報材料提交至合肥市數據資源局。
(三)評審
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隨機抽取組成組,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達到認定標準的企業擇優予以,對于審核未通過的,出具審核不通過意見。
(四)審查認定
合肥市數據資源局結合組意見,對申報企業進行綜合審查后確定結果,并在合肥市數據資源局官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核查無問題的,向企業頒發合肥市大數據企業證書(或大數據示范企業證書)。公示有異議且經查證后確不符合本辦法相關要求的,取消其大數據企業認定資格。
第八條 審計要求。為企業出具年度大數據業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的審計機構應具備相應資質、成立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審計機構應堅持原則、辦事公正,據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與大數據企業認定相關工作。
第九條 復審管理。已認定大數據企業有效期為3年。大數據企業應在有效期滿前提出復審申請,未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認定不合格的,其大數據企業(或大數據示范企業)資格到期自動失效。大數據企業復審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具體時間和要求以當年合肥市數據資源局相關文件通知為準。已認定大數據企業在有效期內達到大數據示范企業標準的,可在每年復審時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