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號提案是于1986年頒布的法律,旨在保護加州居民的飲用水和公共環境免受可能導致癌癥、生殖缺陷或其他生殖發育危害的化學物質的污染。該提案要求確保加州的飲用水源不含已知的危險物質,并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產品提供適當的警示。
加州65號提案的核心要求
不允許將提案列明的危險物質排放到引用水里:根據加州65號提案,禁止將提案列明的危險物質排放到飲用水中。這個要求旨在保護加州居民的飲用水源,確保水源不受到已知可能導致癌癥、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發育危害的物質的污染。
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加州65號提案要求對列明的物質,在產品中存在時必須提供清晰且合理的警告。警告的目的是讓消費者得知產品中存在潛在的危險物質,并能夠做出知情決策。然而,除非暴露含量特別低,不會造成風險,否則產品必須進行警告。警告可以采用標簽、標識、警示語等形式,以確保消費者獲得必要的信息。
致癌物質:例如苯、石棉、苯并芘、四氯化碳等。
生殖毒性物質:例如雙酚A、苯酚、鄰苯二甲酸酯、鹵代阻燃劑等。
其他危害物質:例如鉛、汞、鎘、多氯聯苯等。
清單中的化學物質是根據科學研究和權威機構的評估確定的。當新的科學研究或評估結果表明某種化學物質具有潛在的健康風險時,該物質可能會被添加到清單中。
加州65號提案清單的更新頻率確保了清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由于科學研究不斷進展,新的證據和數據可能會對化學物質的評估產生影響。因此,每年至少更新一次的規定有助于保持清單與新的科學發現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