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6大車門開度:不小于110°,同時具有大開度調節(jié)功能。通過機械調節(jié)或自動調節(jié)來實現(xiàn);
3.1.3.7車門開閉位置信號:由專門的傳感器提供車門開閉門位置信號;
3.1.3.8車門開啟、關閉速度能夠調節(jié),并且具備開啟、關閉速度監(jiān)控功能;
3.1.3.9驅動方式:采用電驅動模式。
3.1.3.10驅動部件:采用的電機均要求為國內外知名品牌的產品,均能長期耐受溫度-40℃~+85℃,濕度20%R.H~95%R.H的特殊使用條件,并具有防腐、防潮、防高低溫的能力;
3.1.3.11驅動布置:外開外關機構驅動中心要求同步車門的旋轉中心,開閉車門運動過程中必須保持把手與驅動機構在同一操作平面內,上下不超過5度;
3.1.3.12固定方式:整車倉內部地面無固定點,只有一些無螺紋的孔位。
3.1.3.13測速裝置:整個設備采取閉環(huán)控速,測量裝置布置在距離車門關閉位置的(125~25)mm范圍內。可測量開閉速度,測速范圍為0.1m/s~5m/s。測速裝置適應整個設備的運行環(huán)境要求;
3.1.3.14玻璃位置傳感器:能夠準確探測玻璃的三個位置(車門玻璃位置處于低、中間、全關位置),傳感器適應整個設備的運行環(huán)境要求;
3.1.3.15解鎖機構:解鎖機構連接部件重量不得超過0.8kg,內外把手解鎖均不接受打孔等破壞性安裝,解鎖機構必須帶有緩沖等裝置,防止過度開啟對試驗部件造成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