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233項SVHC已正式增至233項
2023年1月17日,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第28批9項SVHC高關注物質,至此REACH法規下SVHC高關注物質清單(又稱:候選授權物質清單)總數已達到233項。本次更新增加了四溴雙酚A和三聚氰胺兩個常用物質,對相關行業影響巨大。
本次新增的9項高關注物質詳細信息如下:
REACH法規背景
根據REACH法規條例,企業在其實質內容被列入候選人名單時可能有法律義務-無論是其本身、混合物油墨還是物品 。任何供應含有超過0.1%重量重量的候選物質的物品的供應商必須向其客戶和消費者提供足夠的信息,以便安全使用。含有候選清單物質的物品的進口商和生產商自列入清單之日(2023年6月10日)起六個月內通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候選名單上物質的供應商(自行或以混合物供應)必須向其客戶提供一份SDS安全數據表。
有關這些義務和相關工具的更多信息可在歐洲人道執委會的網站上查閱。
工廠/企業的責任:
根據REACH法規要求:列入候選清單中的SVHC如果以下兩個條件同時滿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質納入SVHC候選清單起六個月內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通報。
i. 物質在物品中的含量超過1噸/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質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濃度大于0.1%。
歐盟境內產品必須履行REACH法規的各項義務,才能合法生產或進口。SVHC通報也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審查內容,如不符合SVHC通報義務面臨罰款或其他懲治措施。而且,歐盟在逐漸加強對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場抽查監督以及SCIP工具的發布。
自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供應商必須根據“廢物框架指令”將其產品中高度關切的物質通知ECHA的SCIP數據庫。
產品檢測發布建議(更多檢測咨詢133-0261-7201)
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企業面臨的管控要求越來越多。企業需提高自己產品的風險意識,在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后(2023年06月10日起)六個月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報。建議企業及早對供應鏈展開調查,以從容應對法規變化。)
信息來源:歐盟化學品管理局ECHA,產品檢測發布 ,檢測咨詢徽信:Testing0769